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全日制学生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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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240    发布时间:2017-07-01 10:22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全日制学生行为规范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全日制学生行为规范。

第一条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珍爱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形象,积极为身边同学服务,共同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

第三条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决同一切伪科学和邪教组织作斗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关注前沿问题;积极参加实训,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第四条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自习环境,遵守课堂纪律;不在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吃食物,不大声喧哗;不在校内随意摆摊设点,不参与非法经商活动。

第五条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严格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等活动;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在宿舍楼内使用违章电器,不燃用蜡烛;未经允许,不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不私自夜不归宿。

第六条 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讲文明,树新风,男女同学交往行为要得体,不勾肩搭背,搂抱嬉闹;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随地吐痰。

第七条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浪费水、电、粮食和钱财等;购物、买饭等自觉排队。

第八条 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规范参加学校早操、课间操;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锻炼个人体魄,培育良好的心理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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