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后,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2018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请在报到现场收取),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汇总后,填写《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10日前将本学院各年级助学贷款回执原件交至学生处就业与资助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蔡凤娟处。(注:回执原件排列顺序和汇总表顺序需一致!)
2、如部分学生所办贷款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由当地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
附件: 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
学生处就业与资助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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