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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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475    发布时间:2016-05-10 09:30

高新校区各学院(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征[2016]2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我校在校适龄男生兵役登记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度我校兵役登记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一、兵役登记对象。20161231日以前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参加兵役登记;年满1924周岁的男性公民,往年参加兵役登记的必须进行核验,未参加兵役登记的必须进行补登。

二、兵役登记方式。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上传照片、填写信息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登记表及存根。2016年无参军入伍意向的男生只需点击全国征兵网主页上“兵役登记”一项进行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只进行兵役登记”项,无需点击“应征报名”项;应征地需选择填写山东、济南、高新区、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主要经历栏需手工填写,由初中阶段起开始填写即可。

三、兵役登记时间。请各学院于527日前完成所有适龄男生网上登记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并报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

四、责任追究。对于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兵役机关按照《兵役法》、《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相关惩罚措施。对于拒绝完成兵役登记任务,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单位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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