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假期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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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488    发布时间:2015-12-28 16:06

各学院、部:
2016年元旦假期和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学生安全文明地度过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在元旦之前采取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至少括如下几个方面:
1、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能力。
2、要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回家的同学一定要选择国家正规的运输公司的车辆,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及拼装报废的车辆,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各学院、部辅导员要准确掌握所带班级学生元旦节日期间的去向以及留校的学生情况,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在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点之前做好学生元旦期间留校人数统计;2016年1月4日及2016年2月29日上午8点之前做好返校人数统计,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返校。
4教育学生放假期间禁止参加非法的宗教活动、集会、游行示威、传销等活动;不听信、不传播不良网络信息。
二、加强元旦假期留校学生宿舍纪律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抽烟、酗酒、大声喧哗、抛洒杂物、留宿外来人员、个人经商、违章用电、寻衅滋事等。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干部加强巡查,一经发现有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值班老师,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学院、部辅导员应保证联系畅通,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保卫处、学生处及有关部门反映。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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