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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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330    发布时间:2015-07-06 16:18

各学院:

教育部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要全力防灾减灾,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假期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

  2、服从学校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

  3、放假前,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校园环境,要求学生离校前,整理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做好教室、宿舍卫生清洁工作。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电脑及其它贵重物品,关闭各种电源,并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4、要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外出购物、消费要注意交通安全,拒绝乘坐有安全隐患及手续不全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防交通事故;不参加游行集会、商业抽奖促销等可能发生拥挤踩踏的活动;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注意不要与社会闲杂人等交往,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扒窃、抢劫、诈骗、火灾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防止溺水;留意当地的天气预报,在有可能出现暴雨、强台风等灾害天气时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做到平安回家,顺利返校。

二、教育形式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在各年级考试结束前,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进行。并于201579日前将主题班会召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安全教育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各学院在思想上务必要高度重视,在动上要切实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安全、文明地离校,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96日顺利返校。

 

 

                   学生处 

一五年七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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