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宿舍文明月”活动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423    发布时间:2014-04-24 09: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全面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创造文明、和谐、整洁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东校区开展“宿舍文明月”活动。本次活动以“ 团结友爱  文明自律  清洁卫生”为主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员参与,全力以赴,营造学生宿舍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二、活动时间
  本次学生公寓“宿舍文明月”活动从2014年4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5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1、评选“文明宿舍”

2、大学生公寓文化征文

3、征集东校区校园主要道路及建筑物名称
  四、评比条件和表彰

(一)“文明宿舍”评比条件和表彰

1、宿舍文化氛围

(1)宿舍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2)室内布置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主题鲜明,整体协调,张贴有序,美观大方。

(4)体现出一定的动手能力,以及专业性或宿舍特色。

(5)有一定创新性和文化品位。

2、宿舍卫生

(1)地面干净,无泥迹、痰迹,无灰尘、杂物。

(2)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贴乱挂,墙面无脚印或球印。

(3)桌面要求无积水、无灰尘、无剩饭菜、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4)床铺要床上无杂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枕头、枕巾干净、平整,放置统一。

(5)门窗及玻璃要无灰尘、无泥迹、雨迹。

(6)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膏、牙刷等统一放置,行李箱、书籍、鞋、杂物等整齐摆放。

(7)卫生间、阳台要干净整洁,卫生间无异味,阳台无乱贴乱挂,无蜘蛛网,无积水。

3、宿舍秩序

学生在宿舍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主动配合、服从管理老师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无夜不归宿、擅自留宿外人现象。

4、宿舍安全

宿舍内安静卫生,无抽烟、酗酒现象,无高声播放录音机及强节奏音乐现象,无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锅、电饭煲等违章电器现象,宿舍无安全隐患。实行安全隐患一票否决制。

5、评比办法

各学院以本学院宿舍总数10%的比例进行评比推荐,并于5月20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处再根据本次学生“宿舍文明月”活动中各次检查成绩和校学生会平时检查成绩的汇总情况,结合校学生处多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最后确定“文明宿舍”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6、表彰奖励

“文明宿舍”公示无异议并报经校领导批准后,学校对“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

(二)大学生公寓文化征文评比和表彰

1、本次征文以“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体现丰富多彩的大学生宿舍生活,记录生活点滴,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反映宿舍成员之间的亲情、友情,记叙身边好事、乐事、趣事等。大三学生不参加此次活动。

2、内容充实,健康向上,内涵丰富,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文字精炼,字数在3000字以内,严禁抄袭。

3、格式及要求:

(1)电子稿:标题用三号黑体,居中;作者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四号宋体。

(2)各学院(部)报10篇作品(电子稿和纸质稿均要报)作为参评作品。

4、各学院(部)于5月20前把全部征文送到学生处办公室214房间,我处组织有关人员对作品进行评比。本次征文评比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一等奖征文作为报送省教育厅后勤工作管理处参评作品。

(三)征集东校区校园主要道路及建筑物名称
1、命名对象范围

主要校道(三纵三横)

(1)校园东路(从 1号学生宿舍楼至教学楼)

(2)校园中路(南北向)(从 2号学生宿舍楼至教学楼)

(3)校园西路(从 3号学生宿舍楼至篮球场西侧)

(4)校园南路(从校门、教学楼前至东南角)

(5)校园中路(东西向)(从4号学生宿舍楼至教学楼北侧)

(6)校园北路(从1号学生宿舍楼至 3号学生宿舍楼)

教学楼

图书馆楼

学生宿舍楼

(1)一号学生宿舍楼(男生)

(2)二号学生宿舍楼(女生)

(3)三号学生宿舍楼(女生)

(4)四号学生宿舍楼(男生)

2、命名原则要求

(1)命名要文字精炼、内容贴切、意义深刻、富有特色、琅琅上口、通俗易懂,格调高雅,底蕴深厚,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科学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2)要用中文命名,每个命名不超过4个字,对命名的基本内涵要作简要说明。

3、命名方法步骤

(1)在全校范围内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征集。各学院(部)负责本院师生的征集组织工作。

(2)5月15日前,各学院(部)把命名方案(纸质和电子文稿)报学工部。邮箱:xscgy2011@126.com

4、奖励

学生处负责汇总后,报学校宣传部,由宣传部落实有关奖励。

希望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学生宿舍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第二课堂。

 

 

 

学 生 处  
2014年4月19日

 
 
打印】【关闭  
 
学校概况  |  山东电大办公平台  | 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山东中心  | 中央电大时讯
版权所有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201号 电话:0531-86512087(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