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将校本部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校本部学生学费减免的条件、数额、比例及有关要求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普通专科减免学费实施办法》执行(人数确定时实行四舍五入);大学一年级新生不享受学费减免。
二、学生学费减免数额按照年级学生应交学费的2%全额划拨到各学院。
三、减免学费金额:500元以上直至全部免交当年学费。
四、享受减免学费的具体人数、额度等由各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确定,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使学费减免政策真正帮助那些发奋学习、品学兼优、家庭条件确实十分困难的学生。各学院减免学费的学生在本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纸质《学费减免审批表》《学费减免汇总表》报学生处审核,同时上报《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并由学生处统一到财务处办理。
五、各学院请于12月3日前报材料。
备注:请各学院辅导员仔细核对学生账号,确保准确无误;
2011级学生需提供济南农业银行账号;
2012级学生需提供济南中国银行账号。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下载附件:
学生学费减免审批表及汇总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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