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发展促进人际关系,培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重要课堂,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贯彻“教育、管理、服务”的原则和加强宿舍管理,给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我校学生日常生活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基础文明素质,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活跃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生活育人环境,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二、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校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
第二章 学生住宿秩序管理
一、凡本校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情况不能入住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所在学院同意(盖章)后,报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二、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学生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所涉及的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整工作、拒绝安排其他学生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宿舍搬出。
三、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安全、内务管理,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舍长由各学院选定。
四、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筒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场所。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男女互串宿舍。
七、学生要到接待室会客,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卡、钥匙等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离开宿舍时及时锁门。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老师处置,并及时拨打校园电话86512110向校保卫处报告。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确需回家休养的须有医生的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学院同意(盖章)后报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在墙上、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和涂画刻写;不得在楼内焚烧物品;不得在楼内乱拉绳索电线铁丝等;禁止在宿舍内养宠物等;严禁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十二、注意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高声放音响。不得抽烟、喝酒、打麻将、严禁赌博。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的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和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充电器等拔离电源插座。不准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电饭锅、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严禁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许在宿舍点蜡烛。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宿舍内的家具或设施,灯具、电扇、水龙头、脸盆、便盆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十七、宿舍内的卫生工具要妥善使用、保管,使用期内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劳动,不得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工作。
十九、寒、暑假学生应按时离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返校。
二十、宿舍内设施需维修的及时报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损坏的需交费后维修更换。
二十一、学生公寓积极配合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贴悬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的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一、公寓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学生公寓保洁员清理,学生处负责督促检查;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以所在学院为主进行督促检查。
二、住宿学生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粘贴各类挂钩。
2.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整齐放好。
3.室内干净无烟头、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蜘蛛网。
4.崇尚低碳生活,不浪费粮食、乱倒饭菜,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向室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5.将室内垃圾倒入垃圾桶内。
四、检查
1.学生公寓楼长每周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2.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每周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3.校学生会宿管部每周四下午组织宿舍卫生检查。
4.学生处每月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卫生。
5.每月末学生处将检查成绩汇总后,评出本月的最佳宿舍(平均成绩90分以上)和最差宿舍(平均成绩70分以下),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学院,其成绩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依据。对一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加0.2分;累计2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扣1分,累计3次及以上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测评时每人扣2分,并取消当学年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资格。
6.每学期末进行“文明宿舍”评比表彰(见“文明宿舍”评选办法)。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综合测评每人加0.3分。一学年内两次别评为文明宿舍的,综合测评每人加1分。
7.学生因宿舍成绩加减分,每学年限1次,不累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加减。
第四章学生宿舍卫生工具配备
一、配备标准:每间宿舍配备笤帚1把/学期;拖把1把/学年;铁簸箕一只/3年;纸篓一个/3年。
二、领取办法:每学期或每学年初,以宿舍为单位由舍长到本公寓楼长值班室领取。
三、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卫生工具。未达到使用期限而自然损坏且要求更换者,须以旧换新。
四、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将卫生工具保管好,遇到宿舍调整时,应将原宿舍卫生工具带到新宿舍,丢失自负。
第五章在校生寒暑假离校
一、离校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共设施,需维修的及时报公寓值班室并登记,以便学校假期集中维修。
二、离校时,要将个人现金、存折及个人贵重衣物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好,严禁放在宿舍内。
三、离开宿舍前,最后离开的学生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好水电开关,妥善放置物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放好,经所在楼长及辅导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校。
四、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按时离校,公寓将断电、断水后进行封闭式管理。
五、学生离校后,学校将对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学生离校情况,宿舍内卫生和物品摆放等情况。检查结果待新学期开学后进行通报。
第六章毕业生离校
一、毕业生离校时,持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处办理公寓的有关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要清理好宿舍内卫生,经楼长和辅导员检查同意后,把宿舍钥匙交回值班室。所住房间的公物和设施不得损坏,凡损坏的,须提前报修,属人为损坏的应到学生处交纳赔偿金给予维修,否则,学生处将延缓离校手续。
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离校,离校后毕业生不得再在学生公寓居住,原宿舍内不得留放个人物品,否则按废品处理。
四、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仍需在公寓内住宿的,须持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提前一天到学生处办理有关手续,到指定的房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第七章学生宿舍门锁及钥匙管理
一、公寓楼值班室负责保管楼内各房间钥匙、出入口钥匙、安全通道钥匙及部分设备紧急状态时使用的钥匙。公寓内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存放于值班室钥匙柜内;一套为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二、新生房间门锁与钥匙由学生处统一配备,新生入学时到楼长办公室领取。
三、公寓楼长负责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建立宿舍钥匙领取借用登记表。学生宿舍钥匙严禁外借。
四、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门锁已坏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因故未带钥匙不能进入所在宿舍者,须持本人学生证到值班室登记,办理临时借用备用钥匙手续。
五、学生毕业、退学、休学离校时,须将宿舍钥匙交回公寓值班室。
第八章学生宿舍物品的赔偿
一、公寓设施的自然损坏、老化及因质量问题需维修的,由学校维修科负责免费维修。不属于正常维修范围内的项目应交纳赔偿金后予以维修。
二、下列情况需付费维修:人为因素致使公寓内的玻璃和纱窗破损、桌椅凳子断裂、水龙头开关断裂、桌面、柜子破损、插座因使用劣质电器或大功率电器烧坏、电风扇及各种插座破损、地面、墙面的污染和破损、洗刷池、蹲便器等部件损坏、管道破裂和下水道堵塞、门锁损坏,需学生付费维修。
三、宿舍内设施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学生宿舍物品赔偿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价(元)
|
赔 偿 核 价
|
备 注
|
家具名称损坏情况
|
数 量
|
金 额
|
|
1
|
铁制双人床
|
760
|
床板条
|
1条
|
30元
|
|
床支架
|
1根
|
50元
|
|
安全护栏
|
1个
|
35元
|
|
脸盆架(鞋架)
|
1个
|
30元
|
|
小扶梯
|
1个
|
30元
|
|
2
|
床 板
|
80
|
床板断裂或缺少
|
0.2㎡
|
10元
|
|
床板横档断或缺少
|
1根
|
10元
|
|
3
|
书 桌
|
600
|
台脚断裂或损坏
|
一只
|
30元
|
|
桌面损毁
|
0.01㎡
|
10元
|
|
底板损坏
|
一片
|
30元
|
|
4
|
衣 橱
|
680
|
橱角损坏
|
1处
|
10元
|
|
门损坏或缺少
|
1扇
|
30元
|
|
底板、挡板损坏
|
一块
|
25元
|
|
5
|
方 凳
|
30
|
凳脚断裂或缺少
|
1只
|
10元
|
|
凳面损坏或缺少
|
1块
|
10元
|
|
横档损坏或缺少
|
1根
|
10元
|
|
6
|
纤维板门
|
300
|
洞孔单面一个
|
0.01㎡
|
5元
|
|
洞孔双面一个
|
0.01㎡
|
10元
|
|
7
|
玻 璃
|
|
门窗玻璃
|
1块
|
35元
|
|
阳台窗玻璃
|
1块
|
50元
|
|
阳台门玻璃
|
1块
|
50元
|
|
8
|
门 锁
|
10元
|
门锁损坏
|
1把
|
10元
|
|
9
|
墙 壁
|
70元
|
乱涂乱写乱画
|
0.1㎡
|
10元
|
|
10
|
日光灯
|
|
整流器损坏
|
1只
|
15元
|
|
灯 管
|
1只
|
10元
|
|
灯 架
|
1只
|
20元
|
|
11
|
插座或开关
|
15元
|
插座、开关板破碎
|
1只
|
10元
|
|
插座、开关被拆碎
|
1只
|
10元
|
|
钮扣开关
|
1只
|
10元
|
|
12
|
钥 匙
|
1元
|
配钥匙
|
1把
|
1元
|
以底匙配
|
13
|
风 扇
|
130元
|
损坏
|
1台
|
130元
|
按原价赔偿
|
14
|
蹲便器
|
100元
|
破裂
|
1个
|
100元
|
按原价赔偿
|
15
|
洗漱盆
|
120元
|
破裂
|
1个
|
120元
|
按原价赔偿
|
16
|
地板墙面砖
|
40元
|
破裂
|
1块
|
40元
|
按原价赔偿
|
17
|
暖气片
|
50
|
破裂
|
1片
|
50元
|
按原价赔偿
|
第九章
文明宿舍评选
一、“文明宿舍”标准
(一)宿舍内务卫生标准。按照《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要求获得“文明宿舍”的每月均达到内务卫生优秀宿舍(成绩90分以上)标准。
(二)宿舍成员遵纪守法标准。宿舍成员应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其他与公寓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成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评比
(一)内务卫生的检查评比由校学生会宿管部根据评分标准,星期四对每个宿舍进行量化打分,学生处每月进行汇总,评出每月内务卫生方面的“最佳宿舍”和“最差宿舍”,并将结果于次月的5日-10日在各楼栋进行公布。学生处可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检查和抽查的成绩也将按一定比例纳入当月的评比汇总。“优秀宿舍”的标准为月平均90分以上;“最差宿舍”的标准为月平均70分以下。
(二)宿舍成员遵纪守法的检查评比由学工部(处)、学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其主要依据是学生处、学院和保卫处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检查记录情况。
(三)本学年内有一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不得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
三、评比时间及程序
(一)“文明宿舍”每学期评比1次,具体评比时间为本学期最后一个月月初进行,由学生处进行表彰。
(二)评比程序: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领导审批。
四、奖励
对获得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学校将授予荣誉锦旗,发给奖金或奖品。
五、组织分工
(一)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全面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宣传、奖励等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扣)分标准
|
地面
|
(15分)
|
1.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发现一个烟头、纸屑或杂物扣5分。
2.拖扫地板保持地面本色。地板未拖扫扣10分。
|
床下
|
(10分)
|
1.无脏衣、脏鞋、杂物积灰。5分
2.床下鞋等各种物品摆放整齐。一张床下不整齐扣2分。
|
门窗
|
(10分)
|
1.门窗无脏物、灰尘、无乱涂乱画。乱涂乱画一处扣2分,门窗未擦扣3分。
2.玻璃窗明亮。玻璃未擦扣3分。
|
天花板
灯具
墙壁
|
(10分)
|
1.无蜘蛛网、尘吊。一个蜘蛛网、尘吊扣3分。
2.无乱贴乱写乱画,无球印、脚印等污损现象。一个污迹扣5分。
|
卧具
|
(10分)
|
1.床上用品清洁。一床被子未叠扣5分。
2.摆放整齐、协调一致。 3分
3.蚊帐挂放一致。 2分
|
桌凳
及用品
|
(15分)
|
1.桌上用具放置有序。一个不一致扣2分。
3.桌凳干净、放置有序。一张凳子不到位扣1分、不干净扣1分。
|
阳台
|
(10分)
|
1.无垃圾、纸屑、痰迹和积水。5分
2.洗漱台干净清洁。3分 (无洗漱台不计此项)
|
卫生间
|
(10分)
|
1.墙面、地板干净整洁。5分
2.便盆有污垢、有明显异味扣5分。(无卫生间不计此项)
|
室内整体
|
(10分)
|
1.美观大方、清新高雅,无私接乱接电源线。5分
2.电脑电源线、网线插接规范。5分
|
备注
|
扣分每项累加,单项总分扣完为止。总分为1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