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时间
2017年5月
三、参赛团队与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大赛只针对创意组开展,该组别并不要求项目团队必须有成熟产品,只要有好的创意、想法即可参赛。赛前,校学生处将安排统一培训,为参赛者解读大赛要求,指导撰写项目计划书、PPT以及项目路演要点等。
四、参赛项目与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六)“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七)“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27日至5月8日
2.报名方式: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于5月8日前报学生处。
3.学生处将组织培训班,对报名团队撰写项目计划书进行指导,时间为5月9日至19日。
(二)竞赛
1.初赛。5月20日至23日,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
2.决赛。5月24日至26日,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评分、评定名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奖学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
七、其他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通过多渠道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大赛;要积极动员在校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校蔚然成风。
联系人及电话:蔡凤娟 86512083
王传亮 86512087
附件1:学校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往年大赛参赛项目参考表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处
2017年4月26日
下载附件: 关于举办我校第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