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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审核2016年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822    发布时间:2015-11-06 18:11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6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的报送审核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并审核《毕业生生源信息表》(挂学生工作群)
1、按要求核对或填写以下字段信息
●姓名:按学籍信息库中的姓名录入,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信息,各学院要加大审核验证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毕业生身份证填写。
●生源所在地:依据现户籍所在地录入,具体到县(市、区)
●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具体名称见“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划代码”(挂学生工作群),描述要与代码库完全一致,否则无法导入。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格式如“2015,维修电工,中级
●扩展项一: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例如:某学生在招生录取表的第1本第23页第12行,录入格式为:01-023-12,其中01代表招生录取表卷号,023代表招生录取表的页码,12代表招生录取表每页中的行号,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2、核对各字段信息
各学院打印毕业生生源信息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各字段信息,如有问题,在备注栏注明,并在“学生签字”栏签字。
3、核对学生学籍信息(含应届与遗留生)
各学院认真核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如果有学籍的转入转出、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在生源信息表中做标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明确该生是否上报生源。
各学院要认真核实遗留生情况,不要遗漏因各种原因(如应征入伍等)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对于特殊情况,学院要出具相应说明材料。
4、各学院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于20151110日前将《毕业生生源信息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212室王传亮老师审核。
二、认定特困家庭毕业生、核对补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
为做好2016年特困家庭毕业生(简称特困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服务卡的发放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报送审核201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具体文件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要求,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特困生认定工作。
(一)核对或补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
高校特困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核对或补充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并将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信息在扩展项三中填入“助学贷款”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三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审核无误,形成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名单(含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学院五个字段信息,并按学号排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于20151110日前报送学生处208室张文华老师审核,名单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到s2083@126.com
(二)认定特困家庭毕业生
特困家庭毕业生认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注意将持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纳入特困毕业生范围。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审核合格后,要在本学院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汇报材料(附特困生名单,含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学院五个字段信息,并按学号排序),连同《申请表》(学院负责人签字)于20151110日前报送学生处208室张文华老师审核,特困生名单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到s2083@126.com
另外,各学院须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毕业生生源信息表》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因我处汇总上述信息需先报送山东职业学院后再上报省人社厅,一旦产生信息的漏填、误填,后续工作将非常麻烦,所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组织认真填写审核,确保无误。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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