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业生就业指南
一、山东省高校毕业就业信息网(学生专区)注册、登录
山东省毕业生就业手续全部在“山东省高校毕业就业信息网”(简称“信息网”)上进行。信息网是集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业务处理和毕业生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信息网的主要功能有:①发布与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②发布大、中专毕业生求职信息;③网上签订就业协议;④就业工作流程等内容。
1.毕业生注册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在 “用户登录”栏目,点击“注册”链接,选择毕业生类型为“省内院校”,点击“下一步”,显示“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须知”界面,点击“下一步”,显示“省内院校毕业生会员服务声明”界面,点击“接受”按钮,显示“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
(1)选择“毕业年份”为2014;
(2)输入“真实姓名”;
(3)输入“身份证号”(同生源信息一致);
(4)点击“毕业院校”输入框,出现“学校代码查询”窗口。输入学校名称“山东职业学院”,点“查询”后出现学校代码,点击学校代码“43706”添加毕业院校名称,回到“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
点击“下一步”,核对补充个人信息后,输入“用户名”、“登录密码”,点“确定”按钮,注册完毕。 ( 注:务必记住用户名和密码)
2.毕业生登录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首页“用户登录”区选择“身份”为“毕业生”,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信息网。
二、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1、毕业生省内、省外注册单位签约流程(注册: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部门注册)
(1)用人单位收到学生网上简历或搜索到学生简历后,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2)毕业生在网上应约,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3)系统自动发送就业协议书至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协议生效。
(4)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毕业生签字,书面协议生效。
(5)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就业协议书到学院审核。
(6)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协议书及签约情况汇总后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后,存档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
2、毕业生与省内非注册单位签约流程
本流程适用毕业生与省内暂时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约使用。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项,将拟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认真、正确的填写,填写完毕进行提交。
(3)打印协议书,通常一式三份。
(4)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
(5)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6)毕业生将鉴证过的协议书交学院,学院审核汇总签约情况定期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7)学校审核后编制就业方案。
若毕业生在离校后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的,由办理鉴证手续的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与省外非注册单位签约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在网上向学校发出省外就业申请,学校审批毕业生申请之后,关闭毕业生的省内签约功能。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省人社厅就业处鉴证)。
(5)毕业生将协议书交学院审核。
(6)学院审核后,将协议书和签约情况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网上及纸质协议书存档,编制就业方案。
4、非派遣省外签约
适合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但不能转档案和落户口的情况。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在灵活就业栏目下录入协议书(属正式就业)。
(4)毕业生将纸质协议书交学院审核。
(5)学院审核后,将协议书和签约情况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6)学校审核网上及纸质协议书存档,编制就业方案。
三、劳动合同就业流程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门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学生签字,注意合同期限、试用期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月工资要具体。
(2)毕业生将“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
(3)毕业生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交学院。
(4)学院审核盖章后,将《劳动合同》定期上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后存档,编制就业方案。
四、其他就业工作流程
1、毕业生改派到某单位就业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先解约,系统判断如果毕业生在改派期(一年)内,毕业生可继续与新单位在网上签协议鉴证。
(2)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会自动发送给新单位归属的具有改派权限的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该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改派回生源地就业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约后,在改派期内,通过系统将改派回生源地的申请发送至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2)审核通过后,如果原单位是省外单位,则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如原单位是省内单位,则由原单位归属的具有改派权限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省内二次派遣流程(毕业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择业期为二年)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在鉴证之前,如果签约单位归属该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则该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并办理该生派遣手续。如果签约单位不归属该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同意出生源地就业,单位归属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并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回生源地后,外省二次派遣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各种签约流程情况进行签约,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在网上出具退函,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核信息并办理改派手续。
五、关于就业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刷,经山东省人社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刷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
报到证有以下作用:
(1)《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全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3)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1)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5)《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2、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1)已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到单位)的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的省内院校毕业生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 “网上报到”后,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生源所在地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
3、毕业生的报到期限有何规定?
人社厅规定,非师类毕业生报到期限为三个月(7月16日到10月15日)。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就业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手续,无特殊原因而延期报到所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4、《报到证》遗失了怎么办?
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应从本人档案中借出《报到证》副本后到地市级以上报纸挂失。后将《报到证》副本和挂失的报纸以及个人申请到所在学院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补办申请,到省人社厅补办报到证。补办的有效期自毕业起二年之内有效,超过期限不予办理。
预祝每位毕业生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求职有方,健康发展,生活幸福!
山东职业学院西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