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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采集与报送2014年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

作者:学工部    来源:学生处,团委    阅读次数:642    发布时间:2013-11-05 09:48

东校区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2014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与上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困家庭毕业生认定

为做好2014年特困家庭毕业生(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省人厅《关于报送审核2014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536号,具体文件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要求,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的特困生认定工作。认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审核合格后,要在本学院(部)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汇报材料(附特困生名单,含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学院五个字段信息,并按学号排序),连同《申请表》(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131118日前报送学生处,特困生名单电子版发送到s2083@126.com

填写并审核《2014年毕业生生源信息表》(挂学生工作群)

1、按要求核对或填写以下字段信息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信息,各学院(部)要加大审核验证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毕业生身份证填写。
   ●生源所在地:当年在本省参加高考的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同,具体到县(市、区);出省参加高考的毕业生,生源地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具体到市。
   ●户籍地址:与户口簿记录为准,详细填写。具体名称见“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划代码”(挂学生工作群)。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格式如“2012,维修电工,中级
   ●扩展项一: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例如:某学生在招生录取表的第1本第23页第12行,录入格式为:01-023-12,其中01代表招生录取表卷号,023代表招生录取表的页码,12代表招生录取表每页中的行号,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2、核对各字段信息

各学院(部)打印毕业生生源信息表,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各字段信息,如有问题,在备注栏注明,并在“学生签字”栏签字。

3、核对学生学籍信息

各学院(部)认真核实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未遗漏生源信息。如果有学籍的转入转出、保留学籍或取消学籍等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在生源信息表中做标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各学院(部)审核无误后盖章,于20131118日前将《毕业生生源信息表》报送学生处

因我处汇总上述信息需先报送山东职业学院后再上报省人社厅,一旦产生生源信息的遗漏、漏填或误填,后续工作将非常麻烦,所以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组织认真填写审核生源信息,确保无误。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下载附件: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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